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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EPC工程及医疗专项工程结算审计业务采购(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     作者:    浏览:276次

现有我院整体搬迁EPC工程及医疗专项工程结算审计业务进行采购(二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人: 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

2、 项目名称:怀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及医疗专项工程结算审计业务(二次);

3、 预算金额:18.78万元;

4、 最高限价:18.78万元;  

5、 内容概况:整体搬迁EPC工程及医疗专项工程结算审计,院区总用地面积约为201.26亩,总体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1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8900平方米。建筑规划为地下一层,地上最高为十三层。包含医院综合大楼、感染医院、医学观察楼,其它院内生活配套设施用房、地下停车场、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及室外工程等;

6、整体搬迁EPC工程及医疗专项工程结算审计完成时终止合同;

7、包段(包别)划分:1个包;

  二、投报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五)注册地为安庆的(含五县二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为本采购文件开始发布之日前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

(六)注册地为外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须于本采购文件开始发布之日前可在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

三、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采购办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网络邮箱报名。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资料现场审核后原件退回网络邮箱报名的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邮箱:hnxrmyycgbgs@163.com,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网络邮箱报名单位采购现场需再提交相关原件审核,纸质材料复印件供采购方存档。

4、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委托人投报需带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员特定资格证书原件;投报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怀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EPC工程及医疗专项工程结算审计业务报名资料、投报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时间。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评审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时30分

 五、采购文件:/uploadfile/attached/file/20241119/20241119164541_67596.pdf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基建办联系人:老师       电话:18009662103

采购办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1837534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