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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

怀宁县人民医院网站、新媒体公众号信息发布更新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18     作者:    浏览:1452次

  怀宁县人民医院网站、新媒体公众号信息发布更新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确保医院网站、新媒体等宣传阵地的绝对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是审核制度。明确医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党委书记,主管责任人为纪委书记,具体责任人为党政综合部部长,压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网站及医院各自媒体信息及时更新。

  二是审批流程。坚持信息发布“三审制”,明确供稿、编辑、审核、终审发布流程,编辑由宣传干事负责,审核由党政综合部部长负责,终审由纪委书记负责;做到层层把关,杜绝出现重大意识形态安全事件。

  三是宣传阵地责任主体。医院网站首页、医院概况、新闻中心、公示公告栏目由办公室、宣传科共同负责;科室介绍、专家团队栏目由医务科负责;党建先锋、医院文化栏目由党办、宣传科负责;健康资讯、医护天地栏目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就医指南栏目由门诊部负责;院长信箱栏目由办公室负责;医共体简介栏目由医共体办公室负责;“三大中心”栏目由创建办负责。怀宁县人民医院微信服务号、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微信订阅号、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视频号由宣传科负责;怀宁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微信订阅号由体检中心负责;怀医护理微信订阅号由护理部负责。医院QQ、微信工作群按流程审批,日常管理由发起人所在科室负责。各科室对相应栏目做到每周一更新,必要时及时更新,杜绝出现僵尸栏目。

  四是意识形态监督管理。纪委监察室每月要对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医院户内外电子大屏、电视、宣传栏等宣传阵地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是责任追究。依据《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责任追究条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