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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疫情防控专业转运车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4     作者:    浏览:1195次

  因疫情防控需要,按怀宁县卫健委“关于采购负压救护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急需采购疫情防控专业转运车辆1台,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疫情防控专业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负压监护型救护车1辆,详见采购产品技术参数要求。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货及安装地点: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

  四、供货时间:本项目为疫情防控需要,系紧急采购,投标人必须保证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供货,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合同价款内扣除。

  五、免费质保期:底盘保修期限为向用户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医疗舱售后服务免费保修1年或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保期满后终身提供成本价配件及售后维修服务技术支持。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和财政资金据实拨付到账后再行支付。

  七、成交原则: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为35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报价(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在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以排序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有效最低报价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参与投标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供应商仅有2家时,询价小组可根据原评审方法继续评审确定成交人,若参与投标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供应商仅有1家时,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询价小组可直接确定其为成交人。

  八、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方式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 8 日 16: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3.响应文件须现场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未送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项目采购评审活动时间报名截止后提前一天通知。(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

  十、响应文件要求

  1.数量: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响应文件签署: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密封、盖章、签署和内容应完整。

  3.响应文件制作: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一、履约担保:成交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账户汇入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在车辆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未及时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账户名称:怀宁县人民医院

  账号:34001684108053001995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怀宁县支行

  注:中标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注明: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 “XXX项目履约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66号

  联系电话:李老师  0556-4633700

附件:车辆参数.docx

                2022年 7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