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肠内营养制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7 作者: 浏览:720次
现有我院肠内营养制品服务项目拟对外公开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肠内营养制品服务项目
2.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
3.项目内容:肠内营养制品采购及相关服务
二、投报人资质要求
1、投报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报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①有效期内 ②营业范围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3、投报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①有效期内 ②营业范围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报人应为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有效授权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2)从所投产品制造商至投报人的完整的授权链;
5、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产品国内代理商证明材料、进口产品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加盖国内代理商公章和国内代理商授权书.
6、所供货物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和相关行业标准。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在我院无不良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投报。
8、报名资料:
若投报单位为生产厂家,需提供:
①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①有效期内 ②营业范围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复印件;
③厂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①有效期内 ②营业范围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复印件;
④厂家的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委托人投报的需带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投报单位为代理商,需提供:
①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②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①有效期内 ②营业范围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③代理商的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委托人投报的需带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⑥代理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①有效期内 ②营业范围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复印件;
⑦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进口产品国内代理商证明材料、进口产品检验检疫证明,加盖国内代理商公章。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厂家或企业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 8月18日-2022年8月24日下午17:30
地点:安庆市立医院怀宁院区(怀宁县人民医院)总务科(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66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余老师 0556—4648741